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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须知

信息来源:七乐彩开奖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3-06-28 阅读:588

  为更好的为患者家属提供优质的病历复印服务,将复病历有关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 病案科受理病历复印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全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30

二、 受理病历复印申请时,患者、家属及代理人按照规定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

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权委托书;

3、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授权委托书

5、 16以下的患者无身份证代理提供患者户口薄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代理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 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出院记录或出院结算单。

三、 病案科工作流程,患者出院10个工作日方可我院复印病历;若为外患者请于患者出院前到复印窗口申请办理病历邮寄业务所持材料同上要求

四、 双休日期间二院本部只提供自出院之日起近年内的病历复印服务。

五、 病历复印按照山东物价局规定收取0.5/工本费

六、 历复印窗口址:

二院本部:城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3426992342277

华美院区: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华美院区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1216767121370